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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:为还赌债租车诈骗,男子一审获刑十年!!!
浏览: 次 时间:2015-12-23
 
兰州:为还赌债租车诈骗 男子一审获刑十年  

       每日甘肃网 2015-12-09 09:17 每日甘肃网-西部商报12月9日讯(记者樊丽 通讯员姚涛)染上赌博恶习的岷县男子买某,竟租车抵押获利后偿还赌债和挥霍。昨日,兰州西固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买某合同诈骗一案一审判决结果公布,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买某有期徒刑十年,并处罚金五万元,违法所得352000元予以追缴。 买某是甘肃岷县人,为偿还赌资,2014年5月20日、6月4日,买某分别以8000元、13000元的月租,租用兰州通宝汽车租赁公司途胜越野车一辆、丰田汉兰达越野车一辆,之后买某谎称自己做生意要急用钱,分别以30000元和130000元的价格将车抵押给王某。此后,买某又以同样的方式骗租三辆车进行抵押。而抵押车辆得来的钱,买某一部分用以偿还赌债一部分供自己挥霍。经查,买某所骗车辆价值共计672711元,案发后所有车辆已被汽车租赁公司追回。 西固区法院一审认为,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签订、履行合同过程中,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,故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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